关于新增市区机动车违停
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,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,构建安全、顺畅、有序道路交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新增24小时违停严格管理路段
(一)海州区:解放东路(陇海铁路涵洞至310国道段)、乐活街(全线)、河边南路(建联路至古河路段)、繁荣路(全线)、解放西路(盐河路至海连路段)、陇海西路(盐河路至新孔路段)、大庆西路(盐河路至富强路段)、新孔路(解放路至海宁路段)、富强路(陇海路至朝阳路段)、振海路(海连路至海宁路段)、新海路(朝阳路至秦东门大街段)、建康南路(建康路至建设路段)、龙西北路(民主路至海连路段)、龙西南路(朝阳路至建设路段)、通建路(通灌路至瀛洲路段)、市场路(南极路至海昌路段)、台南巷(海昌路至通灌路段)、西艞路(新新路至陇海路段)、馨香路(全线)、清河路(全线)、青圃路(全线)、玉带河路(全线)、东苑巷(郁洲路至东盐河路段)、金盾巷(巨龙路至颐和巷段)、颐和巷(绿园路至朝阳路段)、玉兰路(杏坛路至文苑路段)、一麟路(玉兰路至振华路段)、金辉路(科苑路至学院路段)、环云台山大道(港城大道至徐新路段)、凤舞路(科苑路至学院路段)。
(二)连云区:云湖南路(全线)。
机动车在上述新增严格管理路段违停的,包括不在停车泊位内停车、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车等行为,将加大巡查力度并依法予以处罚,对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将予以拖移。
三、实施时间
本通告自2025年4月9日起实施。
特此通告。